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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須知

1. 活動目的

  • 了解廣州的城市規劃和發展趨勢
  • 認識商業中心區的概念及其對廣州城市經濟發展的作用
  • 認識廣州的創新科技與經濟發展

2. 學習活動

  1. 在出發前,所有參加者必須出席承辦機構安排的簡介會。學生亦須根據學校的要求設計完成專題研習報告或其他課業。
  2. 在行程中,學生透過不同的學習活動,例如:實地考察、專題講座、導遊人員講解,運用不同方式及從多角度搜集資料。
  3. 行程結束後,學生按學校要求完成有關專題研習報告或其他課業,並出席由學校訂定的學習分享會。

3. 團員守則

  1. 遵紀守法,遵循社會公德。
  2. 尊重各項活動安排,尊重各地工作人員。
  3. 禮貌待人,團結友愛,相互協助,和諧相處。
  4. 聽從指揮,遵守紀律,準時出席所有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活動。
  5. 跟隨團隊進行活動,不得擅自離隊。
  6. 在任何場合,注意言行和態度,顧及他人的感受。
  7. 在車上和參觀時認真聆聽導遊、講解員的講解。
  8. 保持車廂的衞生。
  9. 活動時必須佩戴個人名牌,以便工作人員識別身份。

4. 注意事項

  1. 人身安全:不要和陌生的人攀談;不要將自己的私人資料透露給陌生人;不要擅自離開酒店。
  2. 防火安全:抵達酒店後,須跟隨領隊熟悉樓層的安全出口、樓梯位置及逃生線路;不要在房間內玩明火;注意電力設施的使用和安全。
  3. 交通安全:上車前、下車時要特別注意觀察四周車輛的動向;行車時須配戴安全帶,不可隨意走動;過馬路時嚴格遵守交通燈指示。在客輪上,全程繫好安全帶;已編定的座位,請勿隨意更改;如遇上大浪或發生任何事故,應保持鎮定,並聽從船員指示。乘高鐵時,必須依據領隊指示準時集合登車;經停站不要下車,各經停站的停車時間短,不是到站的乘客不要下車。發生交通意外時保持鎮靜,按照工作人員指示行事。
  4. 住宿安全:不得私自調房,不可進入異性房間,不可離開酒店。要保管好房間鑰匙,入睡前房門要扣好安全鏈;若有人叩門,應查來意,如陌生人到訪,不應開門,並通知工作人員;要注意洗手間地面是否有水漬,慎防使用時滑倒。
  5. 飲食安全:不要食用陌生人給的食物飲品;不要購買街上的冷食或小吃;患有食物過敏人士要注意膳食是否遵守醫生囑咐,並提前告訴工作人員。
  6. 健康指引:要按照規定時間作息,保持體力和良好的精神狀態;要隨身攜帶經過醫生囑咐及處方的藥品。
  7. 參觀交流:要按照指示進行活動,不要隨意觸摸不允許接觸的物品;有專人講解介紹時,要注意聽講、關注所講述的內容,並可禮貌地發問;互動交流時,要友善、開放、坦誠、包容。
  8. 財物安全: 請小心保管貴重物品,例如:錢包、相機、手提電話、個人電腦等;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要放在房間內和乘坐的車輛座位上;不要帶過多現金。
  9. 外遊證件:須帶備有效的外遊證件及學生證
    1. 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 香港非永久性居民:香港身份證、簽證身份書或其他有效旅遊證件。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如有查詢可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電話號碼:2824 6111。

參加者須確保所攜帶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有效期於回港當天尚未過期,其他旅遊證件有效期為6個月及進入中國的有效簽證。


5. 突發事件及應急方法

  1. 發生火災: 如發生火災,要務必保持鎮靜,立即高聲呼叫「火警」,並迅速離開火場,並與工作人員/隨團教師聯絡。切勿攜帶隨身的行李;切勿乘搭電梯。
  2. 交通事故: 途中如果不幸發生車禍造成身體傷害時,要保持鎮靜,不要隨處走動,等待工作人員救援。
  3. 治安事件: 如萬一遇到歹徒行兇、詐騙、偷竊、搶劫時,要保持鎮靜,立即通知工作人員/隨團教師。
  4. 身體不適: 如身體出現頭痛、發燒、咳嗽、噁心、嘔吐,或個人長期病發作時,立即通知工作人員/隨團教師。
  5. 證件遺失: 如發現遺失了香港身份證或回鄉證,要立即通知工作人員/隨團教師,並在工作人員陪同下前往證件辦理機構補辦。
  6. 應急電話: 報警 :110 火警:119 救護車:120 交通事故:122

6. 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1. 為了組織行程,本中心將使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號碼及有效期(證件可包括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簽證身份書、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護照)、手提電話號碼、住址、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號碼、疾病紀錄及藥物、食物敏感紀錄。
  2. 上述資料的用途為預訂酒店、在緊急情況下聯絡監護人、繳交香港旅遊業議會印花稅、購買綜合旅遊保險以及安排緊急醫療等事宜。
  3. 提交申請表的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第18和22條,以及附表1第6項原則規定,查閱和更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本中心承諾不會使用任何個人資料作為其他與「同根同心」——香港初中及高小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無關的用途,亦會於交流行程完結後三個月內銷毀所有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