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注意事項
1. 一般事項
- 學校可透過以下途徑與本中心聯絡:
- 電話: 2309 7799
- 電郵: info@hkbj.com.hk
- 傳真: 2309 7796
- 郵寄:港京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簡稱「本中心」)
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2-12號 威力工業中心8樓S室。 - 派人親自送交本中心,地址同上。
- 學校可透過本中心網頁下載所需文件,網址為:http://hkbj.com.hk。
2. 參加資格
- 香港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及直接資助計劃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的初中及高小學生和教師。
- 學校可鼓勵以往未曾參加內地交流計劃的學生參加。
學生參加全屬自願性質。
3. 參加人數
- 每間學校的師生比例為1:10;每次出團最少33人,最多220人。
- 學校的報名以先到先得的方法處理。
4. 團費
- 每位參加者團費:港幣 788 元。
- 學生須由學校校長推薦申請全額資助,填妥申請表,於出發前三星期內交回本中心辦理。承辦機構無須向學校收取全額資助學生的團費。
- 每名參加者須繳付港幣 236.4 元 (團費的百分之三十),餘款由教育局資助。
5. 報名流程
- 報名查詢
- 學校決定參加交流團日期及人數。如學校出團人數不足33人,本中心將會安排與其他學校一同出發。
- 學校可致電本中心,提出參團意向和建議出發日期。
- 根據學校的參團意向,本中心與其他學校商議共同出發的日期。如能協商合適的出發日期,會以口頭確認學校出發日期及人數。
- 遞交表格
- 本線路須乘搭高鐵,由於國內鐵路部門提前40天在電腦公開預售車票,故建議學校於行程出發前6星期報名。
- 經本中心口頭確認後,學校可填寫「學校報名表」,然後傳真(2309 7796) 遞交至本中心辦理。
- 本中心收到「學校報名表」後,於一星期內向學校發出「接納報名通知書」予以確認。
- 學校須在接獲「接納報名通知書」後,才發通告組織學生參加。
- 招募學生結束後,負責教師須收集所有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及填寫「師生報名總表」,以電郵*遞交/或親自送交本中心。
- 「學生/教師健康申報表」送交本中心或於出發前簡介會時親自交給本中心職員。
- 符合條件並需要申請全額資助的學學生,須由校長簽署「全額資助申請信」,以電郵*/傳真遞交至本中心或於出發前簡介會時親身交給本中心職員。
- 學校與本中心代表協商出發前簡介會和學習分享會的舉行日期及時間,並將填妥的「預約出發前簡介會及學習分享會表」,以電郵*或傳真(2309 7796)遞交至本中心。
- 行程結束後一星期內,學校須填妥「參加師生人數確認信」,並將該文件的正本郵寄或親自送交本中心。
註:*為確保個人私隱受到保護,如需使用電郵,請將電郵加密;請勿將載有個人資料的文件郵寄到本中心,以免郵誤導致個人資料外洩
- 付款
- 收悉「學校師生報名表」後,本中心會於三個工作天內向學校發出團票。
- 學校必須於出發前四十五天內繳交所有參加者的費用,繳款方式有以下兩種:
- 劃線支票:支票抬頭寫 「港京旅行社有限公司」(英文:“Hong Kong-Beijing Tourist Agency Limited”),並在支票背面註明學校名稱、行程路線及出發日期。將支票郵寄或親自送交本中心。
- 前往銀行入賬:
銀行:恆生銀行(銀行編號:024) 帳號:265-009852-001
戶口名稱:「港京旅行社有限公司」
(英文:“Hong Kong-Beijing Tourist Agency Limited”)
將存款單副本以電郵*或傳真(2309 7796)至本中心,並註明學校名稱、行程路線及出發日期。
- 本中心收到全部費用後,便向學校發出已蓋上印花徵費的收據。
- 如學校在出發前兩個星期內仍未繳交的費用,本中心會向學校發出「催繳團費通知書」。
- 如在出團前10天本中心仍未收到全部費用,則視為學校取消是次活動。
- 出團前準備
- 根據學校填寫的「預約出發前簡介會及學習分享會表」,本中心會安排代表在指定時間到校,為學生、隨團教師及家長舉行出發前簡介會。
- 出發前簡介會內容包括:學習要點、學習行程、行政安排、保險安排、惡劣天氣的出發安排,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 出發前一星期內,本中心會向學校發出領隊、導遊、酒店等資料。
- 出發前兩天,本中心領隊會透過電話通知負責教師,交代旅遊車的車牌號碼、出發集合時間、回程解散時間及內地聯絡方法等資料。
- 學習活動
- 在行程中,隨團教師須擔當持平的學習促進者,指導學生學習和了解學習重點,促進學生從多角度思考、探究和討論,以及發展學生的協作、溝通及研習能力。回程後,參加者亦須出席學習分享會,學校可按學生的學習需要自行決定分享會形式。
- 在行程完結後(回程前),本中心會安排學生及教師填寫問卷,填妥的學生問卷由隨團導師收集,隨團導師將所有問卷交給領隊處理。
- 資助詳情
- 獲取錄的師生將可獲教育局資助百分之七十的團費,餘下的百分之三十須由參加者自行繳付。
- 學校可為每10名學生申請1名全額資助。申請全額資助的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學校書簿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同時沒有就是次活動接受其他資助。
- 退團規定
- 參加的學校須於出發前三星期或之前取得家長的同意,並向學生收取團費。
- 若出發前有學生要求退團,學校應立即與本中心協商安排學生替補。若時間太急,未有學生替補,該名臨時退團學生不會獲發還已交的團費,教育局亦可能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該學生因而須支付額外的退團費用。為減少因突發事故而導致的財務損失,學校應鼓勵隨團教師及學生因應個人需要購買適合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只在特殊情況下,如學生患病(須具醫生證明)或因其他重大事故而不能如期隨團出發,教育局才會考慮不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
- 特殊情況
- 出發當天,如天文台已發出或預告未來兩小時內即將發出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全港中、小學停課,則停止出團。領隊會透過電話通知隨團教師確認取消出發,學生無須到校集合。
- 特殊學校:出發當天,如果天文台已發出或預告未來兩小時內即將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全港特殊學校停課,則停止出團。領隊會透過電話通知隨團教師確認取消出發,學生無須到校集合。
- 如遇參訪地區出現惡劣天氣或突發災害,本中心會在出發前透過電話通知負責教師。在學習活動進行期間,如出現特殊天氣狀況(例如:黑色暴雨、颱風等),本公司將安排師生至就近安全地點,並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
- 在交流團取消後,本公司將於2星期內與學校協商再次出發的日期。
- 問卷調查
- 行程最後一天,所有參加者須填寫一份問卷,並交給領隊。
- 參加學校須於行程結束後兩星期內,填妥並交回由本公司代教育局派發的《學校問卷》(每所參加學校就每個行程只須遞交一份問卷),表達對交流學習團的意見和建議,供教育局作檢討之用。請將填妥的《學校問卷》傳真至教育局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組(傳真號碼3104 0716)。
- 保險資料
- 承保公司: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
- 保險種類:團體綜合旅遊保險。
- 保障範圍(每人):
- 醫療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 全球緊急救援服務(包括撤離及運返)。
- 意外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 個人責任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港幣$500,000)。
- 個人財物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港幣$1,000)。
- 額外保障:學校、隨團教師及學生家長可向本中心了解上述各項保障項目的詳情及承保範圍。上述綜合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只涵蓋參加者的基本需要,學校應提醒隨團教師及學生,可因應個人需要購物額外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以對應突發事件,例如:取消旅程、縮短旅程、行李及個人物品損失等。